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期限依培育植物品种所需的时间长短而定。一般地说,木本植物培育的时间较长,因此保护的期限也较长。我国规定: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的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授权日。
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成功代表着植物新品种的研制成功,是对于人类的一项重要贡献。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的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是怎样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提供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