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刘某下班后发现自家住房的屋顶漏水使屋内被水浸泡,部分天花板、墙面有流水痕迹且墙皮部分脱落,部分家具被泡,另有多样财物受损,后得知是楼上高家暖气管破裂,积水下渗所致。双方协商一年之久,仍未能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于是刘某就此事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其各项财产损失共计三万余元及精神损失费五千元。[更多]
龙虾养殖户王某早上从塘中打捞了500斤小龙虾,准备赶早运往市区销售,刚准备动身的时候,家里来电话说上海来洽谈龙虾收购的客户已到家中,让其立即回家,王某于是将龙虾委托准备到市区卖菜的张某一起带到市区卖,并约定龙虾卖后付给张某5%的报酬,张某同意并将龙虾一并装车,但在前往市区的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更多]
蔡某与同村中的雷某达成一份买卖耕牛的协议,双方约定蔡某的牛卖给雷某,作价6000元,雷某先付3000元,以后每个月付500元,半年内付清所有的购牛款,当雷某将3000元付给蔡某后,便准备把牛拉走,蔡某想了下便说,老雷,我还有一亩地没有耕完,[更多]
被告人高某承揽了一项房屋拆迁工程,并组织原告仕某等建筑工人进行施工,高某与工人商定由个人自行携带拆迁工具施工,并约定两种报酬支付方式:一种是每拆除并刮净一块砖得5分钱,第二是拆下的旧砖归工人自己所有,但每块要向高某支付差价5分钱。[更多]
2000年7月30日22时29分左右,原告与其他四人至被告处进行消费。同年7月31日0时32分结账,但被告未收回原告的手牌,然原告继续在被告处休息,同日10时30分左右原告又回到L06房洗澡,其在干蒸房里干蒸,听到外面有声音便走出。[更多]
陈某系龙虾养殖户,2008年5月份,陈某养殖的龙虾成熟后,便与上海的王某联系,让王某6月15日前来商谈龙虾收购事宜。6月10日,陈某养龙虾的鱼塘被附近的化工厂所排放的污水污染,造成所养龙虾全部死亡。[更多]
某公司虽实力雄厚,但由于经营中资金一直难于收回,渐渐举步维艰。至2007年底,虽经多方催收,却仍有300多万元货款没有收回。无奈之中,公司突发奇想:何不向社公示债务人名单,迫使他们基于怕名声受损或不想被人认为是“老赖”而付清欠款?[更多]
刘某是一名成绩优秀的小学生。不幸的是,在读四年级的她去年元月便被确诊为患有小儿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由于换骨髓需要高昂的费用,而刘某的父母不但没有多少积蓄,而且收入微薄,虽四处借债,仍相距甚远。[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