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1992年10月,王某与刘某登记结婚。2000年5月,王某拿出从炒股中获得的收益购买了面积约60平方米的门面房,一年后,拿到了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登记产权人为王[更多]
【案情】 2004年4月,李某起诉张某欠其借款10000元,向法庭提交了借据一份。诉讼中,张某辩称该笔借款已还过且李某当时已将借据退回,同时也向法庭提交借据一份。经质证,[更多]
案情: 孙某系甲村的会计,多次以其村委会的名义在刘某经营的饭店安排招待他人,至2002年5月,累计欠招待费12000元,孙某以甲村委会的名义写下欠条交给刘某,但该欠条上未加盖甲村的公章,只有孙某以经手人签名。后,刘某多次向甲村和孙某催要,孙某和甲村之间相互推诿[更多]
案情: 林某与曾某系朋友,林某为喻寺镇一页岩砖厂老板。2003年1月22日,林某和曾某在经协商后以“2003年1月23日”的日期签订了一份砖厂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林某于同年1月23日将砖厂整体一次性转让给曾某,曾某在同月25日前给付价款10.6万元。同时约定,任何一方[更多]
有欠条是否一定赢官司?这在司法实践中,一度成为争论的话题,总结出来的结论是:有欠条照样输官司。比如,因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非权利人而冒名诉讼等等。但,在有欠条的情况下,究竟权利人是否该输官司,作为审判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是非常慎重的。下面[更多]
「案情」 1995年11月初,北京市某农具公司向某合作银行存款100万元,存款期1年。在存款的过程中,应合作银行和某机构公司之约,农具公司在银行存款文件上签有这样的一项条款:“在某机构公司100万元的贷款归还之前,本存款负责不提[更多]
「案情」 1995年11月5日,绿色制药厂与其所在省药物研究所签订了“1”针剂生产专利转让合同,双方约定,省药物研究所将其完成部分研究工作的“1”针剂与绿色制药厂协作完成加工任务;待成果鉴定后,省药物研究所拥有该成果的所有权,绿色制药厂则取得“生产专利权”;[更多]
2001年5月某市X制药厂与某市物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药材合同,合同约定,物资公司向X制药厂供应4吨药材,每吨单价为10万元,交货期限为2001年8月底,X制药厂应于6月30日前预付款20万元,其余货款待交付药材后10天内全部付清。合同对所购药材的质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