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一段“司机开车遇车祸见死不救,回家发现伤者竟是自己母亲”的视频在网上热播。记者昨从芜湖市南陵县交警部门证实了此事,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肇事逃逸已被刑事拘留。
男子见死不救 事后发现是老母
据该视频报道:近日南陵县三里镇318国道鹅岭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地居民张师傅早晨驾车回老家看望母亲,开车途经此处发现一名老人躺在路边,现场并无肇事车辆身影,因其“车子没有行车记录仪”,张师傅没有停车救人,开车离去。
到老家后,张师傅却听邻居称母亲很早就独自一人去他家,心感不妙张师傅立即返回车祸现场,发现躺在路边的老人果然是母亲,此时老人浑身是血陷入昏迷,张师傅赶紧拨打120,但是老人在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南陵交警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并成功找到肇事司机。
凭现场散落碎玻璃警方找出肇事者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上芜湖市南陵交警大队,该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据介绍,当时接到报警后,南陵交警迅速赶到现场,由于事发地点偏僻,周边没有监控摄像头,使得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随后,办案民警在搜寻现场遗留的玻璃碎片时有了新的发现:从玻璃碎片看,肇事车辆疑为农村自用车辆。交警部门兵分四路,分头行动,沿着各个叉路口深入调查走访,终于发现家住峨岭村的张某有着重大的嫌疑。
随后,民警在张某家的院子里发现了可疑车辆,同时在张某存车的车棚里,发现了两块碎玻璃。办案民警将事故现场捡到的碎片与嫌疑车辆上的玻璃进行了比对,结果完全吻合。
嫌疑人已被刑拘 见死不救者后悔不已
面对铁证,张某对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在驾驶农用车掉头时不慎撞上行人,导致农用车玻璃破裂。虽然被撞行人躺在路边,他却驾车逃离了现场。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因为未及时施救,当事人张师傅对自己母亲的离世后悔不已。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