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自写下被骗详情
在情绪相对稳定的时候,尽可能地回忆被骗的经过,越详细越好,然后把回忆到的细节都写下来。不要认为报案了并且公安人员已经进行了询问也制作了笔录,就不用再回忆了。事实上,由于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询问一般都在侦查的前期,所涉及到的问题未必能够涵盖认定事实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所以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办理电信诈骗案时,很可能会就相关问题与被害人进行核实或者补充询问。而当一个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时,距离案发应该至少有数月之久了,很多被害人在被检察官或法官询问时,表示已经回忆不起来相关问题了。这就是为什么要在发现被骗后尽快将被骗的详细经过自己书写下来的原因所在。
1、时间、事由需要记录下来的时间点包括:第一次接到对方电话的时间、对方要求你汇款的时间、你实际汇款的时间以及与对方失联的时间。这些都可以在手机通话记录上查找出来,但如果时间久了通话多了就会被覆盖,所以要及时记录。
事由是指对方要求你汇款的具体理由,有没有给你什么承诺,具体是怎么说的。
2、联系人及方式电信诈骗的犯罪分子一般都用假名,他们的代号以及联系方式是日后对应具体诈骗人的重要信息,所以请务必记录清楚。
3、被骗数额和付款方式这些内容包括:对方要求你汇款的数额、你实际汇款的数额;你的汇款方式、汇款地点、汇入以及汇出的账号的信息。使用亲属或朋友的银行账户汇款的,写明账户所有人信息。
二、整理复制相关证据
绝大多数电信诈骗案的犯罪人在被抓获后三缄其口,或者避重就轻,能推一笔是一笔,所以很多证据需要由被害人提供相应的线索,司法机关才能调取到。所以在被骗后,请注意将下列证据整理好,复制几份,在司法机关调取时提供。
1、对方给你的书面材料比如通过传真或快递方式给你的合同、函件、保证书之类的,哪怕字迹再不清晰,也不要丢弃,连同快递寄送单一并妥善保存好。
2、你的汇款凭证或银行水单不论是ATM的凭条,还是银行柜台的凭单,都可能成为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或者线索,所以请保存好。另请注意,ATM凭单的材料是热敏纸,时间久了会褪色,所以一定要复印。
如果这些凭单都找不到了,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打印账户交易水单,并把相应的交易记录标示出来。银行打印出来的水单最好加盖银行骑缝章,有些银行你不要求他不给盖。
三、立即报案保持联系
被骗后报案就不用多说了。报案的时候,可以将上述自己书写的被骗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连同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给民警。清晰的事实说明以及齐全的证据材料,不仅能给司法工作者减少很多工作量,更重要的是保证你的被骗事实能够顺利地被认定。给司法机关提供一个能够联系得上你的电话号码,并且在报案后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