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19-09-19 13: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审判组织,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过程中,关于审判委员会的争议也越来越大。那么,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相信大家都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你来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审判委员会是什么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集团,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最高法审委会的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由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若干)、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

  二、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

  性质

  审判委员会是中国特有的审判组织形式,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在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总结审判经验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审判委员会是本院决定案件处理的最高审判组织,是审判业务方面的决策机构,指导和监督全院审判工作。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问题。

  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依法实行回避制度

  组成

  委员会是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法院院长主持,成员由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资深审判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数是单数。其实它是不参加审判的权利组织,特别是其关于审判业务的决定必须予以执行。很多学者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利弊都在评论,莫衷一是。但是,其的权威性是自不待言的。

  必要性

  首先,形成良好的"治疗方案"的前提是发现"病因"。审委会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原因在于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审判组织内部都并不设置审委会,这是学界所认同的,也经常是学界对中国审委会制度提出质疑的理由之一。但我们不能就此以"与世界接轨"为理由而全盘否定现存的审委会制度,同时审委会的存在,至少对于基层法院而言,对于保障更为良好的司法是必要的,或者说是利大于弊的 。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不主张立刻废除审委会制度,而主张保留审委会制度,同时转变其部分职能。这实际上就是要对该制度"动一次大手术",而这前提就是要能够将制度这一"手术对象"身上存在的"病变"处找到,否则就显得有些盲目。

  其次,发现问题的过程事实上就是反思制度存在的瑕疵的过程。尽管对废除审委会制度持反对态度,但一项制度如果期望能够长远、正常地运作下去,就必须能够为人们所真正广泛地接受和认可,避免"说三道四"。回避存在的问题不是支持一项制度的明智之举,而应当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善制度,从而赋予其生命力和说服力。

  制度

  就像前面所举"外科手术"的例子,医生在手术前总是依据一定的医学逻辑、医学知识和医疗经验来发现病因,从而救治病人。反思审委会制度存在的问题也一样,应当依据一定的逻辑和运用分析研究方法来分析。

  这里的分析研究方法是指把审委会制度整体分解为若干部分进行研究,或者把审委会制度的个别特征和方面分解出来进行审查的方法,它是与系统研究审委会制度的系统方法是完全对立的。根据分析结论的精确程度不同,分析方法可以分为定性和定量分析两种。

  三、与合议庭的主要区别

  主要区别.

  审判委员会不同于合议庭,它不直接开庭审理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才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拟判处死刑的;

  2、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3、检察院抗诉的;

  4、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

  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6、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之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应当在合议庭审理的基础上进行,并且应当充分听取合议庭成员关于审理和评议情况的说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如果有意见分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笔录。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一一整理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就审判委员会的制度是怎么样的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这样一个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继续关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188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案件到审判委员会多久能有结果
你好一审审理期限一般在6个月
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时间限制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审限时间的。
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时间限制
审判期限包括交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时间。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成年人借未成年人的钱不还是违法的?
借钱不还在一般情况下不回犯法,但在触及法律情况下借钱不还的,借钱不还就会构成犯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我想知道赌博治安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他会受到惩罚吗?你会被拘留几天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
我什么矿山也没见,我把钱打给他们后,甘肃敦煌人欺骗我投资矿山投资,2014年?
可向当地工商局进行举报,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赔偿损失。在交钱给中介的时候应当慎重,保留好自己的相关凭证,中介的承诺一定要成书面文字,方便以后维权
律师,你好!咨询一下外地南京落户条件。现在外地南京购房可落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是可以申请落户口的,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一定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哪些规定
你好,具体是怎么回事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