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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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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8-29 11:30:21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类标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 更多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类标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2)超出我省处置范围的;(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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