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转让纠纷
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其本质与租赁同,房屋的所有权人仍应为房屋使用权 转让方。
现因政府收回该房屋,必然涉及安置问题,对此,可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此,本案中需要你与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解除该使用权转让关系,并给你适当的补偿。否则,如果政府对该房屋的收回又补偿的,你也应是权利人之一参与补偿协议的谈判和签订。
如果你的上述权益受到损害,你可以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