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以作出撤销通知,我不服
您好。根据你的表述,您的问题应该是:商标被撤消后,商标专用权从何时起终止?被撤消后的商标是否仍能以注册商标的名义使用?
问题1:商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贵公司的商标被撤销,即认为该商标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问题2:既然该商标被认为自始不存在,那么当然贵公司不能再以注册商标名义使用该商标,否则属于冒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可能受到工商部门处罚。当然,如果原商标仅在部分商品或者项目上被撤销,那么在没有被撤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还是可以合法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