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根据公司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无需经全体股东同意,但受如下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它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受的限制则更加严格,包括限售期等。但也未规定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的限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