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伙协议和合伙合同的区别
1、合伙协议中“合伙经营XXX(项目名称)”可以写店名。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2、在办理工商执照时,可以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