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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

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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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6-19 16:37:14
法院开庭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依据《... 更多


  法院开庭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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