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3日上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约合同,租约从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6日。押金收取了。由于某些原因,合同被取消了。合同签订前只有一两个小时。这是违反合同吗?如果是的话,
更新时间:2020-04-17 20:22:40
问题描述:
2017年8月13日上午,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租约
合同,租约从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16日。押金收取了。由于某些原因,合同被取消了。合同签订前只有一两个小时。这是违反合同吗?如果是的话,违约的赔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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