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八月份在某银行首套房按揭贷款11.8万元,贷款合同清楚注明利率下浮百分之25,请问他们的做法
更新时间:2019-09-19 16:34:40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八月份在某银行首套房
按揭贷款11.8万元,年限为30年,
贷款合同清楚注明利率下浮百分之25,打75折,我一直履行还款义务,到今年2月已经还款31个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银行一直是按照下浮百分之20打八折收取我的利息的,等于每个月多收取了我百分之五的利息,31个月累计多收1000多元,去找他们交涉,他们也承认是自己员工的失误造成的,请问他们的做法是不是触犯了
合同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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