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要回少发给我们的工资吗?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违法吗?我该怎么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呢?
更新时间:2019-09-17 10:43:33
问题描述:
本人在漳州市一家知名的连锁餐饮当收银人员,与2011年10月至今,2013年1月12号领2012年12月份的工资时,公司已经无故延迟2天发薪资了,而且这次领的工资照公司所说的工资算法来算少了200多!工资单上未做任何降薪说明,公司内部也没有降薪的通知!这算是老板无故降薪吗?我们可以要回少发给我们的工资吗?现在说公司内要人员调整,调我去别的部门,我不愿意,老板如果裁我的话,可以要她多补一个月的薪资给我吗?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的劳动
合同,违法吗?如果违法,我该怎么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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