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是否合理?这样就牵扯到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了,不给予赔偿
更新时间:2019-08-22 17:59:55
问题描述:
我是劳务派遣员工,我到某商场的XX专柜里已经工作了快四年了,某天被通知柜台要撤柜,用工单位要求我到市区的柜台里工作,通知我的时候是在撤柜的前几天,并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当初签定的
合同是2012.1.1到2013.12.31,现在撤柜的时间是9月份。合同还没有到期1.如果我不同意调动,是否可以得到赔偿?2.如果用工单位说我不同意调动,就把我退回派遣公司,这样是否合理?3.综合上面两点,这样就牵扯到劳动
合同解除问题了,派遣公司以已给另行安排工作为由,是你自己不去的原因,不给予赔偿,这样子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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