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是否可以以不知情出售,免责呢,是著作权侵权
更新时间:2019-08-11 19:13:11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淘宝网出售一款贴纸侵犯了著作权,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是在1688进货,在淘宝出售的,出庭的话,是否可以以不知情出售,提供合法来源,免责呢,
商标法:第64条:销售不知情,提供合法来源,免责。 可是 对方
起诉 是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也可以 销售不知情,提供合法来源,免责嘛,谢谢您的回复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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