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还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他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8-03 11:04:32
问题描述:
我在深圳龙华一家五金加工厂上了大半个月班了,
试用期过了,还签了一年的
劳动合同,由于我的失误将工件做报废了,老板就叫我回去休息了两天,今天他找我谈,说还要在这里做的话,就从原来2500的底薪降到1900,不然就可以走人了,我就不想做了,就叫他把我这大半个
月工资结给我,他的意思就是说我把他的工件做坏了,就拿我工资来补,他又说他损失了2000多块,还算他仁慈,请问难到我这大半个月就真的白干了吗?他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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