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手房屋买卖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19 14:23:19
问题描述:
最近通过房屋中介签了套二手房,协议上写了所有税费由买方负责,包括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所得税都由买方承担。后来经了解这房属于赠与所得,须交纳20%的
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现要求卖方退回一万元押金,卖方不予理睬。
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帮小弟解难:
1我们签订的是3方协议,但是中介方并没有签字盖章,协议最后一条写明需3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请问此协议是否生效?
2我们签的是房地产买卖协议,请问如果此协议生效,买卖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个人所得税,虽然协议上写有所有税费和后面写了所得税,是否可以理解个人所得税不在买卖过程中发生。我只需负担正常的买卖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
3法律是否规定了
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税费,不能以约定的方式改变税费承担。
我这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从哪方面?如果是问题2成立,我依然可以购买房子,如果卖方不愿承担个人所得税,就属于卖方违约。如果是问题1成立我能否起诉到法院让卖方退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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