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2018年11月就应该没有法律追诉期了吧。我不知道我的这个共同担保是按照原来的法律有效期算?还是新的?
更新时间:2019-07-15 10:53: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给我的一个朋友在2016年9月底做了一个共同
担保,当时她是拿她的
公租房做的抵押。我记不得当时写的是借条还是
欠条了,她的那份合同上写着注明2016年10月底还款,我记得当时的法律有效期好像是两年,也就是2018年11月就应该没有法律追诉期了吧。到最近看新的法律上面写着有效期为3年,我不知道我的这个共同担保是按照原来的法律有效期算?还是新的?很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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