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结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还可以主张不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9-07-09 07:00:03
问题描述:
我于2018年3月15日入职公司至2018年9月18日,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并于2018年9月18日下午口头叫我离职,是公司老板叫的,就因为我八月份请病假6天,工资结算不合理,我找他重新核算,老板就说补回给我
病假工资,叫我离职算了。我叫老板支付我,未与员工签订合同从2018.4.15-2018.9.18日止双倍的工资(正常工资已发放),老板止答应赔付我一个
月工资。我该怎么办?如果我离职,还可以主张不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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