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写的是2017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17日,还是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差额赔偿还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6-22 11:25:40
问题描述:
麻烦请教您,如果员工是2017年8月18日入职的,但是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要签合同,合同期限写的是2017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17日,员工签合同时的日期注明是2018年3月,那如果在1年内无论员工自己辞职还是
企业辞退员工,员工
仲裁企业没有在入职30日内签合同,双倍
工资差额赔偿还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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