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于2003年结婚,目前感情不和,如果离婚麻烦问下律师我能要到我们共同生的小孩的抚养权吗
更新时间:2019-04-14 11:07: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与妻子于2003年
结婚,妻子带有一个11岁小孩,2006年我们又生一个小孩,小孩基本上和我妻子生活,2011年我因工作原因和妻子长期分居,至少也是聚少离多至今,目前感情不和,基本无共同语言,妻子前面带的小孩现已工作,如果
离婚麻烦问下律师我能要到我们共同生的小孩的
抚养权吗,机率有多大,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