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与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现在电动车主向法院起诉,摩托车主需赔偿电动车主多少合适?
更新时间:2019-04-13 15:00:03
问题描述:
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摩托车有
驾驶证,行车证。未交
强制保险,车辆未审。(现已交罚款和扣3分处理)摩托车靠右正常行驶,与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相撞。两车均有损伤,两人均受皮外伤。无骨折和其他伤。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同等责任。电动车主在医院花费检查,护理,医药费共计3900元。现在电动车主向法院起诉,要求摩托车主赔偿,住院,车辆维修,误工费,
精神损失费等各向费用10000余元。摩托车主同样有车辆维修,误工和精神损失。这种情况下,双方各承担多少责任。摩托车主需赔偿电动车主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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