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否违法,是否合法?陈锐可以持他要转让的股份来表决吗?
更新时间:2018-12-23 08:36:59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一家民营集体股份企业(即公司人人有股份),2011年9月6日,公司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股东以450票赞同,438票反对,401票弃权的结果否定了当时的公司
法人代表陈锐对外转让股权的议案。按照《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不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在9月23日前购买提出转让的股权,到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2011年9月23日前,有股东找陈锐购买其股。但陈锐予以回绝,声称其转让股份不卖了。然而在此后的日子里,陈锐却在底下员工股东不知情下成功转让给外人,请问陈锐此举是否违法,那位获得我公司大股的外人是否合法?另有传闻,陈锐为此咨询过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说:在股权对外转让表决中,陈锐可以持转让股表决!请问,陈锐可以持他要转让的股份来表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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