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因此各省份标准会有不同,以河北省为例: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是按照买卖的房屋的标的额分段累计收取。500万元及以下的,按0.21%收取,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按0.14%收取;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按0.1%收取;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的,按0.04%收取;1亿元以上的部分,协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