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可以再起诉离婚,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以同样的理由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当然,这六个月的限制并不涉及另一方,也就是说,另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的,随时都可以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