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被车撞伤
更新时间:2009-05-15 09:52:14
问题描述:
我妻子于2008年4月经熟人介绍进入一机械厂工作,职位是煮饭工,进厂条件是包吃不包住,厂方没有与全体员工签劳动合同,没有任何福利,就连厂里暂住证也是要自己出钱办的.
我妻子于2009年4月10日在下班途中被一辆汽车撞到昏迷,肇事司机逃走,右腿被撞成粉碎骨折.
在2008年我妻子考虑上班路途远,要求厂方提供住宿,经厂协商后同意,但由于厂方提供住宿的地方,是楼梯间走道下方的储藏室,面积小,只能免强放一张单人床,不透风,天一热根本没法住,衣服都没地方晒.机械厂员工都是男性,觉得有很多不方便,所以我妻子一直住在我厂提供的房子住宿,并有我厂员工做证记录.
我妻子在住院治疗中,经我多次催促厂方,才借支了4700元,就推却说"我应该找交警由肇事司赔偿,若找不到肇事司机,应由交警部门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警回答没有这项基金,以查不出逃逸司机线索为由,将责任推向厂方,说是工伤,应由厂方负责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只能转回老家医院治疗,请问我该找谁索赔才合理,如打官司能够胜诉吗,请尽快帮忙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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