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11-02 15:25:28
问题描述: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有两个儿子,我爸爸和我叔叔,爷爷死后,爷爷奶奶居住的房子拆迁,拆迁款7万元,爸爸叔叔各分得1万元(没有书面字据),奶奶后来用三万元买了一个公房(住房证是爸爸的名字),其间爷爷的父辈(我的太爷爷已过世)房子拆迁,分得两万五千元,给了叔叔(没有书面字据),现在三万元的房子也拆迁了,分得14万的拆迁款,和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我想咨询一下,假设奶奶过世后,叔叔要求得到14万的拆迁款的一部分,我爸爸是否可以拒绝支付 ?还有就是果然以后将这14万用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叔叔要求得到经济试用房的部分面积,我爸爸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可以拒绝以上两种假设的支付,我爸爸需要手上掌握哪些证据呢?谢谢,请一定回复,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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