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的不解(请专家帮忙解答)
更新时间:2009-04-11 14:47:45
问题描述:
假定A=房东 B=门面使用者 C=转接门面的人
1.门面转让,最大一笔花费就是转让费了,C一次性支付给B转让费N万元,在A参与的情况下签定转让合同,几个月后,合同到期,A要求收回房子.
C的损失怎么办?包括转让费,装修费,辛苦建立的消费老顾客和广告等隐性损失
2.房东自己操作收取转让费N万元,签合同1年,一年后,房东收回房子并再次向其他转让门面的人收取转让费,利用转让费捞钱
3.单位将房交于二房东打理,转让门面的人从门面使用者交了转让费N万元后,几个月后单位要求收回房子
请问国家专家律师:
转接门面就意味着赔钱吗?难怪转让费越来越高,经营者不管生意好坏,做段时间必须找下家转出门面
中国的法律只包庇地主房东吗?中国的法律就明着支持赤裸裸的诈骗吗?
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很多律师都说算转接门面的人自己倒霉,自己承担损失
这样的经济体制下,国际经济怎么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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