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案加班费
更新时间:2009-04-13 20:15:12
问题描述:
一劳动仲裁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者一天工作10小时的劳动合同,但几乎每天都要加班数小时。一天,办工室人员以电话通知劳动者把500斤的碎布卖给客户,过几天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经批准把单位的布碎卖了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现在劳动者应如何追讨加班费,是按8小时后的算还是按10小时后的算呢?
还有要计算每小时的工资时,那么月工资包括伙食补助吗?还包括哪些呢?
已经申请仲裁了,过几天就出庭...应该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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