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事故的受害者?
更新时间:2009-03-27 19:23:51
问题描述:
我方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对方逆行,驾驶的电动三轮没有灯光,且醉酒驾驶,酒精含量为197.95mg/100ml,并在我方正常行驶的车道相撞,在我方发现他60米远处我紧急刹车,刹车距离20米,事故发生路段为双向8车道,路中为双实黄线,我方当时是由南向北对方是由北向南结果在双黄线以东第一车道相撞,电瓶车是什么性质的车?他走我的车道行吗?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我就纳闷了电瓶三轮车就可以在机动车道上随便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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