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07月24日未能一次性付清房屋租金,房屋租金(6万)否则便以强硬的手段强行收回房屋的使用权
更新时间:2009-03-19 13:08:00
问题描述:
因我在2008年06月08日在兰州XX地,接手了一间酒吧,在2008年07月24日未能一次性付清房屋租金,故房东以没有任何理由不签订合同,而在以前规定的 房屋租金(6万)的 基础上擅自加了一万,在他规定的时间力必须付清,否则便以强硬的手段强行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希望好心的律师能帮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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