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老板现在已经口头表明不需要我老婆去上班了。我老婆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吗?我们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要求补偿?
更新时间:2009-03-12 10:48:45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有事想咨询你。我的老婆去年11月25日早上在上班的途中与汽车因车祸致左脚平台骨粉碎性骨折,她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是2008年元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现在她想回公司上班,但老板现在已经口头表明不需要我老婆去上班了。(以另已有管理为由,我老婆原来在一家小公司当管理的。)她在过年时候为了拿到工资无奈写下了车祸与公司无关的条子。我老婆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吗?我们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要求补偿?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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