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咨询
更新时间:2009-02-20 15:47:56
问题描述:
一.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依据是我和单位签定的是标准计时工作制.
1.可单位扣留我的合同该怎么办?
2.单位说我加班属于私人行为,可我的直接主管管理部长(韩国人,后回韩国)明确要求我每天应加班和工人一起下班,周六必须加班.另该公司未成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也就没有所谓的依合法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我加班时有考勤记录,该公司也有加班未天下加班申请单而支付加班费的先例.
3.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需要交验合同为依据吗?
二.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法规规定克扣员工工资的应支付1-3倍的赔偿金,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应赔偿1个月工资。
1.员工与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工作、物品正常移交)后,应于2日内结清工资。双方领有约定的除外,此情况下可否认为公司故意拖欠工资?
2.公司不支付我第一项所列的加班费。
3.公司为给我缴纳社保还从我工资里扣除劳务税,可否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以上问题期盼您的答复,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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