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学校故意对受害家属隐瞒事实真相,能否追加学校的赔偿责任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2)如果凶手家庭条件无法承担另外一半的民事赔偿责任时,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3)学校上
更新时间:2008-06-13 16:08:37
问题描述:
案件是这样的,我弟弟16岁,在一所成人中专上学并且担任班干部,与班委共同在教学楼走廊上处理与隔壁班的学生纠纷问题时由于言语不和,被对方一名学生拿刀捅去,造成一死四伤的惨案。我弟弟当场死亡。家属赶到学校后,校长找黑社会去学校对受害家属镇压和恐吓。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是按普通的学生纠纷处理的,经协商学校补偿了受害家属16万。签订补偿协议后才得知学校和有关方面隐藏了事实真相,凶手现年21岁,去年4月曾因故意伤害罪是网上批捕在逃犯,但是今年三月份却以学生的身份办理入学手续并隐藏在学校。4月25日在学校又再次作案杀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