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借贷关系”能否成立,B某会输这场官司吗?
更新时间:2008-05-26 02:34:4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因为涉及到一个官司,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先不详细介绍了。
我只想就官司中的核心问题请教一下,比如有这么个情况:
说明:A某与B某为兄弟关系,都属于被拆迁户,且A某与B某都是无业
< 1 >
A某与C某私下达成协议,让C某借用B某的名字买经济适用房(B某一开始并不了解情况),实际操作为:A某用C某的钱(打在A某的卡中),买走了B某名下的房。
但是B某后来了解真相后,去售楼处说明了情况,要回了自己名下的房,切断了A某(C某)与自己名下房子的联系。
事后,A某又与C某串通在一起,由A某起诉官司,将B某告上法庭,理由为:A某从C某那里借20万元,为B某买房;要求B某还20万购房款。( 提供了A某办理B某名下房子的购房手续和交款凭证。 )
A某与C某又后补了一张借条,造成假象,表面上“借贷关系”似乎是成立了。
< 2 >
B某对此的解释为:是C某借用自己的名字买房,且自己名下的房是自己后追回来的(可以提供证明),否认A某的说法。 还强调,A某与B某都是无业,都不具偿还能力。 A某与C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不能成立,C某之所以这么做,拿出20万元,就是想借用B某的名字买房,根本不是借钱,用于给B某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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