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应该找房主交涉还是直接找物业;物业公司有权停止我店的照明供电吗?房主有没有保障承租人用电用水的义务,如我要起诉,是起诉房主还是物业公司?谢谢!
更新时间:2008-05-23 16:06:3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5年11月租赁华阳房地产出售给张玉玲的500多平米铺面从事经营活动,但2008年5月21日,我收到华阳物业发给我店的函,具体内容为:该物业公司怀疑我店窃电,要求我店缴纳电费及处罚金,但该物业并没有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并且我店并没有窃电行为,但该函称10日内如不按时交纳,就要停止照明供电(此前已将我店的空调用电停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