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迅速办理离婚手续,越快越好。2.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是男方)
更新时间:2008-06-10 15:18:37
问题描述:
妻子是外地的,她不想离婚,是受她母亲的指示,双方的结婚证都在女方手里。有孩子,一岁半了,在今年五一前,女方从爷爷奶奶这里把孩子抱走了,说是五一节玩玩,南方认为是想拿孩子作为不离婚的理由(我个人认为)。女方和男方结婚后一直是和男方的父母一起居住的,女方认为男方有第三者,因为偷看男方的手机,看到了总有一个号码相互发信息。但没有什么过分内容,但是女方在男方居住的楼下和餐馆的老板又什么,因为老板娘都找到家里来了,女方经常一个月都不回家,偶尔会回去一两次,后来女方的妈妈也来到北京,那女方就一次家都没有回过,但并不是和妈妈住在一起,但是没有铁的证据,只是曾经看到过,但和女方自己说的不相符。
曾经男女双方去过两三次崇文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第一次是因为调解没能离成,第二次是女方说没有带户口本没能离成(成心不带的),后几次都是约好时间但男方去了,女方都等民政局下班了才到。都没能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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