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现在,我应该怎样才能追回其余的5万多元钱?我的有利条件是:1)房子事实上是我父亲的,我是唯一继承人,村里人,家族中的人都能证明;2)房产证现在在我手里,尽管名字
更新时间:2007-12-04 18:02:22
问题描述:
解放前.我的祖父在江苏丹阳农村造了四间房子,分给四个儿子,一人一间.我父
亲是老大,分得最东面的那一间.
(老四在连着他的房子西墙自己造了一间, 后来通过老三家属卖给了生产队
.老四说只卖了一间,老三家属说卖了两间,至今未解决.)
因我父亲解放前就到上海工作,所以,父亲那一间房子就长期无偿借给老三
家用.
2007年1月,老三的儿子Q(我的堂兄,住上海)打电话通知我说,老房子要拆迁
了,可以委托他的儿子YW代办.我赶到乡下,在他们事先打印好的委托书上签了名
,\\\\\\\"全权委托YW办理\\\\\\\".
4月份我去乡下,YW说拆迁款是12000元,他用去些修理费,我拿了8000元,并
写了收条.到这时,我才看到并拿到房产证,不过名字却是老四(我四叔).YW说,登
记时写错了.
后来,我得知YW拿了我的委托书,到动迁组领了拆迁款62887元.于是,我打电
话给Q,Q说:\\\\\\\"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要找我,你去找YW.\\\\\\\"
我打电话给YW,他说:\\\\\\\"我不修,房子早就倒了.再说,谁能证明这房子是你的?
随便你怎么样!\\\\\\\"
与他们无法沟通协商,想打官司,当地律师告知:由于房产证名字的原因,我
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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