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情况,我们要求医院做一解释和处理,院方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予以处理,唯一的办法是继续在医院治疗,我们认为医院有相应过失,才导致病人多次脑出血,此种情况,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7-11-29 19:39:38
问题描述:
我岳母脑部长肿瘤,于10月12日到泸州医院进行手术,上午进行4个小时手术结束,几小时后右脑又出血,下午进行开颅手术,一星期后人仍未苏醒,约15天才苏醒过来,20天左右才稍能活动,医院未做出院检查就安排我们出院,说此病手术后回家疗养就可以,回到家一周后,病人又出现昏迷状态,又送到泸州医院,院方说需要再次手术,因前两次手术对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此手术后病人能否醒来还是未知数,故我家人不愿意再次手术,院方同意用药物点滴注射,十几天后,病情有所好转,医院说还需继续治疗,我们也同意了,但医院在第一次手术时,未采取预防措施,导致病人在手术后几小时右脑出血,且在出院前未做充分检查,就安排出院落,又导致病人又一次脑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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