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于回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7-10-23 16:26: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您是资深律师,有一问题比较复杂,故特向您咨询: 1、94年有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全部是陈某出资,但挂名在张某名下(60%,)、在周某名下(40%),法人也是挂在张某名下,但公司实际操作是陈某,张某和周某二人从没参与经营和签字。 98年后公司增资扩股,王某出资占10%股份,李某出资占30%的股份。2、99年公司变更时出错,登记表上写为刘某 5%的股份和 林某 15%的股份,而王某的10%股份没写上,凭空没有了,李某的股份也少了10%。(注:,刘某和林某的股权在申请表和章程中写上,但没有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刘某和林某本人也没有签字,工商没审查仔细) 。3、后来又一次公司变更将刘某和林某二人的股权转让给洪某(刘某和林某也没有签字)。事过二年,刘某和林某以本人没签字转让不合法为由要求工商纠正(取消洪某的的股权),工商也纠正了。请教律师:1、刘某和林某没签字、没转让协议,其股权来源合法吗?王某和李某已提出抗议,2、刘某和林某控告洪某的股权侵占罪是否成立?3、张某在9年后以没有签字、不知道增资扩股为由,向工商要求取消王某和李某股东资格,其理由成立吗?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于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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