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应为工伤,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资,怎样计算?如果我起诉肇事者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更新时间:2007-09-26 16:42:19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8日下午5点下班回家的必经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一腿截肢,一腿重伤,骨盆严重骨折,尿道断裂,阴道撕脱,还在治疗当中,肇事者全责,我无责任。当场肇事者及车主没有逃逸,11月9号在交通队借复印证件时肇事者逃回黑龙江家中。在我住院6个月里,一直没有他们的消息,2007年5月份因为货主要求提货,肇事者方才返回天津,承诺回家取10万元支付药费,回家后又无消息,交通队也无法联系到他,后来公安部门定为刑事案件进行抓捕没能找到车主和司机及其家人。目前我为治病已花去20余万,还在治疗当中。我家在农村父母供我上大学很不容易,刚刚参加工作3个月发生车祸,医药费都为借钱支付。公司借了我4.5万,工资没有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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