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认定诉讼
更新时间:2008-05-21 14:38:45
问题描述:
我驾两轮摩托车在视线良好道路开阔的虚线道上正常借道超车,与一辆突然从道旁加油站横穿出道的小货车相撞(该车是未年检无保险车辆),造成我车辆被损、人负重伤。交警在划分责任如下:我在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负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在驾车右转弯时未确保安全,机动车未定期检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第十三条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我认为该交通事故认定不合理,理由如下:1、本人在视线良好、道路开阔的虚线上超车完全是正常超车,当时前方三百米视线内并无来车,对方是从加油站旁边上主道在没有看清对方来车时突然横穿上主道造成交通事故,而非责任认定书所说的右转弯。2、交警有意袒护对方肇事者,明知对方无年检、无保险标志的情况下,在现场勘查后没有及时扣留该车辆并进行技术检验,后经投诉才扣留该车辆。3、交警调查取证时没按规定要求2人以上进行调查,而是自己1人在我病床前进行调查,在没有全面审核调查的情况下以对方当事人的立场与我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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