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终止合同是否应补偿?未交医保社保是否要求原公司补交?是否以上终了之后再签新合同?这份承诺是否有效?真到离职时是否会补偿呢?
更新时间:2007-09-07 12:15:09
问题描述:
目前某公司要提前与员工解除合同,要求分公司所有员工与另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合同,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其中有份承诺书某段是这么写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由原北京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关系转移至某人力资源及其派遣机构的员工,从某人力资源公司离职时,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须给予员工补偿时,补偿年限标准以员工在某公司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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