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请问我该到哪里、在什么样级别的法院起诉?3、费用大概要多少?4、时间大概要多长?
更新时间:2007-08-13 01:18:16
问题描述:
离婚诉状;职业:粮农;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女;年龄:36;家庭住址:;职业:美容师;电话:
诉讼请求:
1. 要求与被告离婚。
2. 儿子随原告生活,孩子的抚育费由原告全额承担。
3. 双方无共同财产,不存在财产分割;双方在结婚期内因做生意所欠的债务(私人借款)13.5万元由原告偿还。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97年因在同一单位打工认识,1998年7月7日登记结婚,1999年5月30日生育一子,姓名:王众。
由于被告在婚前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1997年被告对原告宣称年龄为21岁,实际当时被告真实年龄为26岁;被告向原告宣称其姓名叫李晓琴,实际被告真实姓名叫李芝琼。并隐瞒真实受教育状况,当原告发现真实情况后,曾对被告提出分手,但被告以自杀等方式迫使原告与之结婚。
由于被告的不诚实行为,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原告自尊和感情,加上双方文化、年龄、兴趣存在极大差异,导致双方婚后感情一直不好,曾多次激烈打斗和争吵,使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严重伤害了原告以及原告亲人的感情。
原告曾多次提出离婚,但由于被告的胁迫,致使婚姻关系直至今日也没得到解决。原告于2004年3月份在西安做生意期间即搬出双方共同租住的房屋,此后一直分居直至现在。
由此,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已没有继续婚姻的可能,现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请求,判决双方离婚。
主要证据:
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后附。
原告:
200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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