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事在单位有四万元现金未提走,我想咨询一下可否提起诉讼,先申请法院冻结该笔资金,再等待法院判决?或者向大连市公安局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或者律师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更新时间:2007-06-30 19:38:55
问题描述:
我爱人与同事因工作发生口角并被打伤,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由该同事出资在北京大学附属三院做了右股
骨颈内螺丝固定手术。术后该同事答应再给我爱人两万元作为第二次手术费用,因他当时态度较好,所以并未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回到大连后我配合该同事办理了医疗保险手续,并将报销的医疗费交给该同事。
但该同事随后离开了单位,并更换了手机号码,躲避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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