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合理方式要公司给我们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能给补偿,可以给多少,怎么计算?若给了补偿,同时我们是否可以领到失业金?请赐教。
更新时间:2007-05-08 07:41:3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们是内蒙古**电器有限公司模具分厂的
员工,共12人,已工作15年,员工年龄32-40岁。
2007年3月底,公司突然宣布要关闭模具厂,准
备把我们全体员工分流到深圳蛇口模具厂、彩电厂
、塑胶厂,服从公司安排的员工也要减薪从事新的
工作。我们12人因家庭中的客观条件,不能接受降
薪转岗,与公司协商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要公
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只
说要给我们安置工作,不提其它。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合理方
式要公司给我们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能
给补偿,可以给多少,怎么计算?若给了补偿,同
时我们是否可以领到失业金?
请赐教。
平时可以给您打手机咨询问题吗?能请您当我们
的律师吗?如何收费?
有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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