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大人,他这样的行为我是否能去报警告他诈骗?警署是否受理我的报案?如果构成诈骗我应该到哪个警署报案?如果不构成诈骗我应该如何追讨我的保证金?(我有当时他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上面写清楚用途和归
更新时间:2007-04-02 21:30:48
问题描述:
我朋友的朋友是一家私营公司的法人,去年十二月我委托朋友帮忙用他朋友的公司名义为我办理了去澳门的商务签证,当时我朋友的朋友提出因为对我不了解,怕我在澳门违反当地的法规,或一旦偷渡不回国他的公司会受到出入境的严查和重罚,所以要我支付了人民币两万元的保证金,期限以通行证到期的期限为准,到期后无息全额退还,2月26日,我的通行证到期了,他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只陆续退还了我五千元,而且也不接我电话,只让我朋友转达,我很生气,虽然他没有赖帐也在陆续归还,可是我支付时是一次性付给他的,还的时候却这样一拖再拖,至今到期一个多月了只还了五千元,剩下的还不知道要拖到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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