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一家单位可以等你三个月的。因此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我是否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就可以了?
更新时间:2007-03-18 20:52:10
问题描述:
你好!我现在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由于公司效益不好,想换一份工作。但是当初在进公司的时候签的合同中约定若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个月通知,如果提前的话(即使提前一天)也需要赔偿公司3个月的工资。同时我还签了一份声明,说知道根据上海的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辞职,但由于岗位的性质要求,本人自愿同意提前3个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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